本文目录一览: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有哪些科研项目档次 重要性列举。 2、...
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外国优秀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项目。
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20万元/年/项。外国优秀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40万元/年/项。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项目,80万元/年/项。
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部分项目申报指南已陆续发布。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已发布32个项目的申报指南,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学术振兴会合作与交流项目”已发布获资助批准通知。
如果是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简称杰青)那是很牛逼的,基本上是这个领域年青大牛才能申请到。如果是青年基金基本上博士导师不要太差,有文章,中的概率还是很大的。面上项目是比较难的。
一、优秀青年基金项目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也被称为“小杰青”,是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的铺垫性科技支撑基金。 [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部署,加强对创新型青年人才的培养,完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自然科学基金委决定自2012年起设立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作为人才项目系列中的一个项目类型,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与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之间形成有效衔接,促进创新型青年人才的快速成长,主要支持具备5~10年的科研经历并取得一定科研成就的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在科研第一线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基础研究。
二、科研项目
科研项目包括国家各级政府成立基金支撑的纵向科研项目(课题)、来自于企事业 单位的横向科研合作开发项目(课题)和学院自筹科研项目(课题)。
从高校角度看,科研项目可分为校外科研项目(项目研究经费来自校外)和校内科研 项目(项目研究经费来自校内)两大类。校外科研项目又可分为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两种。如广东省纵向科研项目是指: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社科规划办、教育部、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社科规划办、广东省教育厅、湛江市(或广东省其它市 )科技局等政府科研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各类科学研究项目。横向科研项目是指由其他政府部门(含国家部委、省市部门)、企事业单位、公司、团体或个人委托我校教学科研单位或教师进行研究或协作研究的各类课题,包括国际间企业合作项目。
第一条 为了组织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申请,提高申请项目质量,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全国,资助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各部门、各地区、各单位的科技工作者均可按规定提出申请。第三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科学基金委)采取同行评议、择优支持的办法,资助具备下列条件的研究项目:
(一)有重要科学意义和重要应用前景的研究工作,尤其是结合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针对我国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特点的研究工作,以及开拓新兴技术领域、促进空白、薄弱和交叉学科发展的研究工作;
(二)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具体、先进,研究技术路线合理、可行,近期内可望取得预期成果或结果;
(三)申请者与合作者具备实施该研究项目的研究能力,有必要的工作积累,基本工作条件和研究时间有可靠的保证;
(四)经费预算实事求是。第四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鼓励跨学科、跨单位、跨部门、跨地区的合作研究和有利于科研、教学、生产相结合的研究。对于优秀青年科学工作者、少数民族和边远地区科学工作者的申请项目,在条件相近情况下优先予以支持。第五条 国家科学基金委根据国家发展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规划、制订和发布项目指南。科研人员参照项目指南,结合研究工作积累,选择最能发挥自己优势的研究项目,按照自愿原则组成项目组提出申请。第六条 国家科学基金委对申请项目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受理时间另行通知。第七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者必须是实际主持申请项目研究工作,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的项目负责人。若申请者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须由两名同行高级科技人员推荐。第八条 每一申请者和主要合作者申请的项目数,连同尚在进行的资助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申请者须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的格式和要求,认真填写,一式六份,由申请者所在单位统一报送国家科学基金委对口科学部。第九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限于本项目研究工作直接需要的开支。申请者应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精神认真核算。要充分利用已有条件或可以利用的协作条件,以及从其他渠道争取到的经费支持。科学基金研究经费不含出国访问和接待来访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须在申请项目获准后,根据需要,向有关科学部另行申请。第十条 申请者所在单位要加强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指导和组织协调,对申请者的申请书应进行认真的审查和筛选,并对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以及基本工作条件能否保证等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并按项目缴纳部分评审费。合作单位也要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第十一条 各单位在报送申请书时,须将本单位所有申请书中的简表内容,按国家科学基金委统一制定的录入系统、录入微机软盘,送国家科学基金委综合局。同时将评审费和申请项目清单(一式两份)送国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财务处。第十二条 国家科学基金委受理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中新概念、新构思探索课题的申请。申请者条件、申请程序和方法、申请书格式和要求,均按本办法规定。申请时,应在申请书封面的左上角注明“高技术”字样。第十三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重大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的组织和申请,见有关规定。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1988年1月1日起施行,解释权属国家科学基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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