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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从业档案(廉洁档案股票)

廉洁从业档案(廉洁档案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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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廉政档案写护照干嘛

廉政档案内容

主要分为个人基本情况、个人出国(境)情况、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三大模块,包括婚姻现状、子女基本情况、收入情况、房产情况、股票、基金等17项。

廉政档案的内容会查吗

会查

通过建立廉政档案,对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俭的行为规则、品德修养和党性观念,为广大党员树好标杆,为弘扬社会正气、涤荡丑恶风气、倡导文明新风做好榜样,对抑制领导干部的欲望和动机,具有更直接的规范与约束作用。有了它,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重大活动、日常工作及工作外的行为被组织记录在案,时刻像一面明镜高悬,告诫干部慎用权力,用好权力。

拓展资料: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内容:主要分为个人基本情况、个人出国(境)情况、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三大模块,包括婚姻现状、子女基本情况、收入情况、房产情况、股票、基金等17项廉情信息。并对房产来源、房产面积、产权人、交易时间等详细情况进行登记,通过手机各类理财APP、支付宝、微信等购买的理财产品,如余额宝等也纳入了填报范围。

请教一下老师,003007是什么股票啊?

股票代码:003007,股票简称:直真科技,申购代码:003007,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应答时间:2021-12-09,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廉政档案填报时股票填报以哪天为准

填报当天为准。

处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自2002年开始建立,一人一档,本次填报2002年全年情况,从明年开始,每年填报一次(于次年第一季度填报)。

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制度,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对干部考察、考核、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处级以上干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如实填写。

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里面的工作人员能不能炒股?

公务员能炒股,需要分情况,以下四类人不能买卖股票,除此之外可以(另不得在上班时间买卖股票)。

(1)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

(3)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该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4)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三个月内,继续受该规定的约束。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

扩展资料:

第一条

为规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促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是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将其合法的财产以合法的方式投资于证券市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行为。

第三条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可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在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下列行为:

(一)

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索取或者强行买卖股票、索取或者倒卖认股权证;

(二)

利用内幕信息直接或者间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或者向他人提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建议;

(三)

买卖或者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其直接业务管辖范围内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

借用本单位的公款,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资金,或者借用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的资金,或者借用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购买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五)

以单位名义集资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六)

利用工作时间、办公设施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七)

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四条

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五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

第六条

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该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七条

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三个月内,继续受本规定的约束。

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

第八条

各综合性经济管理部门及行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对其工作人员进入证券市场的行为作出限制性规定,报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备案。

第九条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应当给予党纪处分、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有犯罪嫌疑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有违法所得的,应当予以没收。

第十条

本规定所称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的工作人员。

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作协、科协等群众团体机关中的工作人员;各级党政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作协、科协等群众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适用本规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

廉政档案中股票投入资金怎么填写?

股票投入资金填写,一共向股市里投入多少现金,不计算之后的盈利和亏损,只是说原来投入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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