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重庆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点有哪些? 2、...
1、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36号
早上8:00-晚上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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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铁路分中心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支路16号
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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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州区分中心
地址:万州区太白路8号(国土房管局3楼)
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
58251578
4、黔江区分中心
地址:黔江区城西街道办事处行署街995号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79230737 79337356
5、涪陵区分中心
地址:涪陵区太极大道44号
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
61039292
1、准备资料:企业贷款需要准备的资料分为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主要材料包含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贷款申请书等。辅助材料则需要提供申请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年度报表、企业资产以及企业近半年的税单和银行流水等。进行企业资产抵押贷款的,同样需要提供抵押物的所有权证明及资产估值证明。 2、递交材料和申请:企业贷款需要向企业贷款窗口提交申请,提交后等待审批结果。 3、银行审批:对于企业贷款,银行审查的比较严格,并且具有一套标准的审批流程。审核过程中,不光会根据提供的资料一一查实,还会对企业领导人的素质、经济实力、征信情况以及企业的发展前景和盈利性来进行评估。最后给出一个信用等级,根据信用等级来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 4、签订合同发放贷款:如申请审核通过,银行会很快通知企业签订合同,经办人并且需要企业提供委托证明。企业借款合同约束的条款跟个人贷款合同基本相同,主要有借款用途、借款种类、借款金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另外,同时也会注明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合同签订后,银行向合同中指定的账户划拨贷款。
以上就是企业贷款流程,流程上基本一致,不过企业贷款审核更加严格。如果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誉记录,那申请成功的几率还就会很高。
可以,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工作证明及银行流水;
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买卖双方签定的《购房合同》;
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除上述用途,各地公积金中心还规定有其他情形,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根据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渝住公积金委发[2009]1号规定;第一,在本市城镇购买商品住房,公积金个贷的首付款比例为20%。到目前为至,我们重庆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还未进行任何调整。第二,在本市城镇购买商品住房,借款人及参贷人实际可贷最高额度,按不超过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确定。但个贷单笔最高限额为20万元;夫妻双方可进行参贷,参贷后,个贷总额不得超过40万元。第三,在本市城镇购买商品住房,公积金个贷还款期限由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最长不超过10年。第四,职工在还清住房公积金个贷后,可按照规定继续申请公积金贷款。第五,目前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也实行了贷款风险控制额度。实行贷款风险控制额度,目的是降低贷款风险,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购房。额度的控制是在目前全市房地产市场较热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期间性措施,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机贷款系统自动审核,实行贷款比例与住房套内面积单价挂钩。即住房套内面积单价每平方米在3700元以下的,最高可贷房屋总价款的70%;套内面积单价每平方米在3700-5000元以内的,最高可贷60%;套内面积每平方米在5000以上的,最高可贷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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